兩部門:做好國防工業領域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
央視網消息:據國家文物局網站消息,國家文物局、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發布《關于做好國防工業領域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詳情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23〕18號)和《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總體方案》部署,為進一步加強協作,共同做好國防工業領域文物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文物普查工作
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各地文物、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軍工企事業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重要論述和關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深刻領會普查重大意義,提高思想認識,踐行應保盡保,切實保護好、管理好、利用好見證中國人民為中國革命、建設、改革奮斗拼搏的歷史物證。
二、加強協作,合力推進文物普查
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范圍是我國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此次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準和規范,開發普查系統與采集軟件,開展培訓、試點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逐級驗收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國防工業領域管理使用的文物是我國國防工業發展沿革和輝煌成就的重要見證,承載國家記憶,傳承紅色基因,是中華優秀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國家文物體系中極具特色的部分。各地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作為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作為,研究解決普查中涉及本部門的重要問題;要主動對接本級文物部門,用好第一次全國軍工遺產普查成果,組織動員本系統和社會各界力量收集提供涉國防工業領域的有價值的歷史遺存,作為文物普查線索;各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各軍工高校要積極融入普查工作,應普盡普,確保質量,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文物部門要在文物認定和價值評估等方面發揮專業作用,對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提供的線索開展實地調查,對符合文物認定標準的依法認定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通過普查摸清文物資源家底,為做好國防工業領域的文物保護管理奠定基礎。
三、保護第一,矢志堅守文物安全底線
各地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要通過開展文物普查,全面強化文物保護管理,守牢文物安全底線。督促本領域不可移動文物管理使用單位,落實保護責任,將文物保護利用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對本行政區域、本系統所管理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狀況進行詳細梳理,對存在險情、安全隱患或長期閑置的不可移動文物,有針對性的制定保護措施,有步驟的實施文物保護工程,及時排除險情隱患,改善保存狀況,確保文物安全。凡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和建設活動,均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此次普查有關規定。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損文物安全的行動。
四、挖掘價值,全面提升展示利用水平
各地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要在普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本領域不可移動文物的價值挖掘與研究闡釋,探索使用“三重一大”(即對重要產品、重要人物、重要精神、特大事件深入發掘和保護性開發)的保護利用模式,豐富拓展軍工精神的內涵和外延,推進陳列展示的系統性、科學性和教育時效性,探索建設軍工文物主題游徑或文化公園,不斷提升文物展示利用水平,講好軍工故事,推動文物在傳承紅色基因,弘揚軍工精神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不斷擴大新時代軍工文化的傳播力、影響力、公信力。
五、落實責任,安排專人對接普查工作
為切實履行部門職責,助力普查高質量完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各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各軍工高校要明確普查責任部門,并指定1名處級負責同志作為聯絡人,聯系對接本級文物部門,提供管理使用文物的相關信息,為普查隊員現場調查提供工作便利條件,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