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五部門簽署紀要 加強查辦走私犯罪案件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公安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海警局17日聯合召開加強查辦走私犯罪案件工作聯席會議,共同簽署《加強查辦走私犯罪案件工作聯席會議紀要》(下稱《紀要》)。
《紀要》要求各單位圍繞更好地實現案件辦理“三個效果”,深化懲治走私犯罪合作機制,共同提高案件辦理質效,協同推進前端治理,一體推動打擊走私犯罪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據悉,聯席會針對當前走私犯罪更趨隱蔽性、手段更趨多樣化、團隊化、鏈條化以及跨境電商刷單、自貿區“套代購”等案件上升較快等特點,圍繞如何提高打擊精度、力度,推進源頭治理、協同管控進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形成了廣泛的共識。
此次簽署的《紀要》包括五個方面,涵蓋走私犯罪中偵查和審判管轄、走私凍品的價格認定和先行處理、走私共同犯罪主從犯認定以及走私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等內容。
《紀要》指出,打擊走私違法犯罪,事關國家安全和營造高水平開放環境,對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數據顯示,今年1-6月,廣東法院共審結走私犯罪案件641件,對1461名被告人作出生效裁判。
《紀要》強調,要進一步規范該省走私犯罪有關案件管轄的法律適用問題,統一辦案標準和提高辦案效率。要以“重打擊,嚴保護”為目標,加大對走私凍品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維護正常市場交易秩序、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要按照“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依法嚴格把握“包稅型”走私中貨主以及受雇傭的船長、船主、管理人員等主從犯的認定條件,讓走私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要深化各部門的辦案信息互通與共享機制,完善走私案件行刑銜接機制,形成閉環管理和執法合力。(完)